据国际能源网消息,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优化能源结构,着力发展清洁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化能源体系。
《意见》指出,到2020年,吉林省全口径发电量计划达到950亿千瓦时以上,到2020年底,电力装机容量4190.4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541.7万千瓦。其中,燃煤装机2055.9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63.4万千瓦;燃气装机90万千瓦,常规水电装机475.2万千瓦,抽水蓄能装机170万千瓦,风电装机875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325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93.9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153.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31万千瓦。
全文如下: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有关能源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7〕72号)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发改规划〔2018〕168号)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实际,吉林省能源局、省发改委对《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调整,经省政府同意、国家能源局批准,现将《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pdf
吉林省能源局
2019年3月6日
国际电力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电力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电力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