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通告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彭泽浩山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时间:2019-12-05

   九江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中广核彭泽浩山51.5MW风电场上网电价核定的请示》(九发改价费字〔2019〕664号)收悉。经核,中广核彭泽浩山风电场项目于2015年2月核准,2016年11月开工建设,现已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精神,核定中广核彭泽浩山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上网电价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购电电网企业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12月2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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