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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开工建设

来源:青山区政府

时间:2022-05-18

5月16日,青山区政府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晶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协议,该区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程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预计于10月底建成、并网、运营。

据了解,经4月7日竞争性优选,上述三家企业获得的开发规模为94兆瓦,总投资约4亿元。其中,内蒙古电投获得包头装备园区建筑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权,约定开发规模为70兆瓦;华电新能源获得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以西、110国道以南区域建筑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权,约定开发规模为14兆瓦;晶澳新能源获得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以东、110国道以南区域建筑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权,约定开发规模为10兆瓦。各方就开工和完工时间、建设规模以及运维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根据前期申报结果,青山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总建设规模在150兆瓦以上,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以及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住宅等建筑物。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2亿千瓦时,年减少能耗约6万吨标煤。

按照国家要求,试点任务于2023年建成,青山区计划提前一年完成任务,项目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施。一是屋顶业主自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鼓励全区屋顶业主自建屋顶分布式光伏。二是优选投资企业建设。屋顶业主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第三方投资企业来建设,双方进行新能源效益分享合作。同时,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建筑物,青山区成立了8个工作专班来协助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青山区作为国家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地区,也是我市唯一获批为国家级试点的旗县区。青山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积极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据悉,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可再生能源将替代部分传统能源,减少碳排放,此举对于创建低碳园区、打造绿色低碳宜居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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