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

时间:2023-11-10

各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政策要求,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起,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0.4207元/千瓦时(含税)。生物质发电项目向相关电网公司首次办理上网电费结算事宜时,应提供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资料。

二、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条件具备时通过竞争性配置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形成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特别声明

国际电力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电力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电力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更多电力信息推荐 >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