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工程动态

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获核准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3-22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内容显示,为满足同安区负荷增长需求,提升同安区电网供电能力以及供电可靠性,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同意建设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同安区。

项目主要建设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面积4380平方米,建筑面积1189平方米,其中:新建配电装置用房、消防泵房及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为1189平方米。其中,配电装置用房1070平方米,消防泵房及辅助用房共119平方米;新增2×50兆伏安主变压器及配套设施;新建110千伏进线2回,远景3回,本期新建线路路径长2.28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0.6公里,电缆线路长1.68公里;10千伏出线本期28回,远景42回。

项目总投资为6452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1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原文如下: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报来《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同安区负荷增长需求,提升同安区电网供电能力以及供电可靠性,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350200-44-02-600461)。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同安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主要建设厦门卿朴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面积4380平方米,建筑面积1189平方米,其中:

1.新建配电装置用房、消防泵房及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为1189平方米。其中,配电装置用房1070平方米,消防泵房及辅助用房共119平方米;

2.新增2×50兆伏安主变压器及配套设施;

3.新建110千伏进线2回,远景3回,本期新建线路路径长2.28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0.6公里,电缆线路长1.68公里;10千伏出线本期28回,远景42回。

四、项目总投资为6452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1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九、原厦发改核准〔2023〕9号文作废。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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