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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获核准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4-22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内容显示,为满足五通金融商务区用电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湖里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

该项目主要建设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面积38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新建保安消控用房,建筑面积为141平方米。新增2×50兆伏安主变压器及配套设施,10千伏出线等;新建110千伏电缆进线2回,线路起自110千伏店里变,沿已建及拟建市政管沟敷设电缆线路长约2.175公里,终于220千伏湖边变。

原文如下: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报来《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五通金融商务区用电负荷增长需求,提高湖里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350200-78-02-601302)。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湖里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本项目主要建设店里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面积38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1.土建工程:新建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新建保安消控用房,建筑面积为141平方米。

2.电气工程:新增2×50兆伏安主变压器及配套设施,10千伏出线等;新建110千伏电缆进线2回,线路起自110千伏店里变,沿已建及拟建市政管沟敷设电缆线路长约2.175公里,终于220千伏湖边变。

四、项目总投资为11875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96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文件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10013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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