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招标公告

招标 | 浙江遂昌县公安局湖山警务中心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5-15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浙江遂昌县公安局湖山警务中心电力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欧式箱变、箱变围栏、电缆保护管、电缆、电缆井等内容:电气部分:本工程在湖山警务中心新装250kVA欧式箱变1台。主供电源由湖山变金竹181线建洋支线湖山小区支线2#杆T接供电;线路部分:本工程新立15米杆1基,湖山变金竹181线建洋支线湖山小区支线3#-5#杆原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各拆装1次,材料利旧,土建部分:本工程新建变压器基础1座,C型1.5m直线井(现浇)4座,φ100HPVC实壁管750米。破水泥路及修复5米。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招标公告如下:

遂昌县公安局湖山警务中心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处州招〔2024〕011号

1.招标条件

遂昌县公安局湖山警务中心项目已经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遂发许〔202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12-331123-04-01-137484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遂昌县公安局作为“招标人”,委托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 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欧式箱变、箱变围栏、电缆保护管、电缆、电缆井等内容:电气部分:本工程在湖山警务中心新装250kVA欧式箱变1台。主供电源由湖山变金竹181线建洋支线湖山小区支线2#杆T接供电;线路部分:本工程新立15米杆1基,湖山变金竹181线建洋支线湖山小区支线3#-5#杆原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各拆装1次,材料利旧,土建部分:本工程新建变压器基础1座,C型1.5m直线井(现浇)4座,φ100HPVC实壁管750米。破水泥路及修复5米。

2.2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原湖山派出所区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407284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R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3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或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查阅本次招标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5 月 22 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附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箱(邮箱:595785817@qq.com)完成报名,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潜在投标人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 月 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公安局

地 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安路28号

电  话:15857857787(547787)

联系人:徐小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

电  话:0578-2860383

联系人:柳军、季建峰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5 月 15 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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