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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通告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5-03-13
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第2号公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因制定依据已失效、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主要内容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原因,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能电力〔2011〕396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25年第2号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因制定依据已失效、调整对象已经消失、主要内容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原因,决定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能电力〔2011〕396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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