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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动态
来源:四川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7-23
四川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发表关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绵阳富乐500千伏变电站、劲松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公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使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源强设备同时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直接进入城市道路。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AIS基础及开挖产生的余土回用于站内植被覆土。站内场地地坪破除、部分围墙和道路拆除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石锣村附近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弃土,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渣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迹地恢复工作。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及时进行场地恢复。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绵阳富乐500千伏变电站、劲松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绵阳富乐500千伏变电站、劲松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供电公司绵阳富乐500千伏变电站、劲松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石锣村、仙海区沉抗镇燕子村。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为满足区域供电需要,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拟在富乐500kV变电站及劲松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各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富乐50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区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位于286#间隔,采用AIS设备基础,支架采用钢管杆,同时扩建相应二次设备。拟在劲松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区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位于263#间隔,采用AIS设备基础,支架采用钢管杆,同时扩建相应二次设备。其中劲松220kV变电扩建间隔已经取得环评批复,本次不进行评价。
项目总投资8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使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源强设备同时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现场搅拌加工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直接进入城市道路。本工程施工期产生少量施工机械冲洗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AIS基础及开挖产生的余土回用于站内植被覆土。站内场地地坪破除、部分围墙和道路拆除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石锣村附近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弃土,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渣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迹地恢复工作。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及时进行场地恢复。
(二)项目运营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布置,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足够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
(三)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已建立了事故油、含油废物及废蓄电池管理台账等危废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危废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置,负责收集、暂存和处置上述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由巡检人员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很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变压器火灾险情时,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内,事故油池具有油水分离功能,油水分离后的水由当地污水处理厂转运处理,油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绵阳(富乐)500千伏变电站、劲松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4〕602号)同意了该项目的立项。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592(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547123372@qq.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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