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统计

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统计表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5-11-13

省(区、市)实际完成情况同比增加百分点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情况超出下达最低权重指标的百分点
北京29.30%525.30%4
天津29.00%5.824.20%4.8
河北27.30%2.924.90%2.4
山西27.50%-0.327.80%-0.3
内蒙古29.60%3.228.00%1.6
辽宁27.00%1.725.40%1.6
吉林39.80%1.338.50%1.3
黑龙江37.70%5.132.60%5.1
上海31.30%131.30%0
江苏26.00%2.824.20%1.8
浙江25.20%3.123.70%1.5
安徽25.30%323.30%2
福建26.00%2.923.40%2.6
江西35.00%2.332.70%2.3
山东24.20%4.220.00%4.2
河南35.20%1.733.60%1.6
湖北42.30%-2.845.30%-3
湖南52.10%5.746.80%5.3
广东32.50%4.429.50%3
广西52.40%13.639.20%13.2
海南28.00%6.421.80%6.2
重庆35.80%-1.637.70%-1.9
四川74.50%-1.570.00%4.5
贵州43.10%6.237.00%6.1
云南79.10%470.00%9.1
西藏89.60%-4.5不考核不考核
陕西26.60%0.726.20%0.4
甘肃53.30%1.751.70%1.6
青海77.20%5.270.00%7.2
宁夏34.50%0.234.30%0.2
新疆28.90%6.4只监测只监测
全国35.20%3.2

备注:
1.西藏不参与考核,新疆只监测。
2.京津冀地区接入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分摊原则计入各区域消纳量。
3.湖南水电受入电量已考虑贵州至湖南点对网38亿千瓦时发电量。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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