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5-12-23
12月22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的通知,本规则适用于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及管理。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根据职能依法履行辽宁电力市场管理职责,对经营主体行使市场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管理,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管理。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
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
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国网辽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电力交易机构(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其中,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一)按照规则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交易,签订和履行电力交易合同,按规定参与电费结算,在规定时间内可对结算结果提出异议。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三)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提供承诺的有效容量和辅助服务,提供电厂检修计划、实测参数、预测运行信息、紧急停机信息等。(四)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获得市场交易、输配电服务、信用评价、电力负荷、系统运行等相关信息,并承担保密义务。
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的通知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东北分部、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配售电公司: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共同对《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3.1版)进行修订,形成《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
现将《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3.1版)同时废止。??
附件:《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附件下载



























国际电力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电力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电力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西北能源监管局 11小时前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小时前
国家电网 12小时前
国家电网 13小时前
由中国能建中电工程陕西院 15小时前
中国华能 16小时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