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通告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12-25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提出,自2026年1月1日起,上海市煤电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上海市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后,煤电机组将不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上海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华东分公司、申能股份:
为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煤电支撑调节作用,保障我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煤电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
二、市电力公司要对煤电容量电费单独归集、单独反映,按季向我委报送煤电容量电费结算及扣减情况、工商业度电分摊水平测算及执行情况、电量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三、我市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后,煤电机组将不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国际电力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电力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电力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8小时前
中国能建 20小时前
中国能建建筑集团 1天前
中国能建广东院 1天前
中国能建湖南火电 2天前
中新建电力集团 3天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