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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通告
来源:新疆发改委
时间:2023-12-13
新疆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障电力市场平稳运行,做好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为做好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衔接,将全天按单位小时划分为24个交易时段,中长期交易按照24个交易时段组织实施,尖峰、峰、平、谷、深谷时段划分按照自治区分时电价政策执行。中长期交易价格采用绝对价格形式,不得为负值。2024年市场化交易规模预计1240亿千瓦时(含电采暖交易)。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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