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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6年1月1日起,调整煤电容量电价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12-25

12月24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上海市煤电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市电力公司要对煤电容量电费单独归集、单独反映,按季向上海市发改委报送煤电容量电费结算及扣减情况、工商业度电分摊水平测算及执行情况、电量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上海市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后,煤电机组将不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容量电价机制。


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文号:沪发改价管〔2025〕52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上海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华东分公司、申能股份:

为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煤电支撑调节作用,保障我市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煤电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

二、市电力公司要对煤电容量电费单独归集、单独反映,按季向我委报送煤电容量电费结算及扣减情况、工商业度电分摊水平测算及执行情况、电量电费结算情况等信息。

三、我市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后,煤电机组将不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关于调整我市煤电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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