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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来源: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时间:2026-10-21
10月14日,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福建双边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运行的运营、管理、组织与实施。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能源监管办)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发改委)等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福建现货电能量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包括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电力调度机构)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机构)。
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一)按照规则参与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电力交易合同,按规定参与电费结算,在规定时间内可对结算结果提出异议。(二)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三)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提供承诺的有效容量和辅助服务,提供电厂检修计划、实测参数、预测运行信息、紧急停机信息等。(四)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获得市场交易、输配电服务、信用评价、电力负荷、系统运行等相关信息,并承担保密义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通知:
关于征求《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根据我省现货市场建设安排,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原有计量结算章节内容在计量结算实施细则体现,计量结算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现向各经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3日,请将修改建议意见以正式回函方式发送电子邮箱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赖永生
联系电话:0591-87076279
电子邮箱:laiysh16@126.com
附件:
1.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模板
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 关于征求《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福建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7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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